第 4 章
我拿到了錢,五百塊,嶄新的十元大鈔。
也按他們的要求,寫了那封屈辱的“悔過書”。
信裏,我承認了五年前的流氓罪是我一個人的,跟莊小童沒關系。
我還寫了,我對不起父母的養育之恩,慶功宴上鬧事是我一時糊塗,現在已經深刻反省。
我爸看着那封信,滿意地點了點頭。
“早這樣不就好了。”
我捏着那疊錢,一秒鍾都不想多待,轉身就走。
我直奔火車站。
有了錢,我就能買一張去南方的車票。
只要離開這裏,天高海闊,他們就再也管不了我。
我跑得飛快,肺都快炸了。
車站就在眼前。
我沖向進站口。
就在我一只腳踏進去的時候,兩個穿制服的公安攔住了我。
“你就是沈昭?”
“跟我們走一趟。”
我心裏咯噔一下。
“爲什麼?”
“你涉嫌敲詐勒索,有人報案了。”
我腦子裏一片空白,瞬間全明白了。
這是一個陷阱。
從頭到尾,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陷阱!
那五百塊錢不是封口費,是誘餌。
那封“悔過書”不是保證書,是罪證!
我被帶到了派出所。
很快,我就見到了報案人。
莊小童。
他坐在那裏,眼睛紅紅的,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樣子。
我的父母,沈建國和李慧蘭,作爲“證人”,陪在他身邊。
我爸看着我,眼神冷得像冰。
“沈昭,你太讓我們失望了。我們給你錢,是希望你迷途知返,你卻用來作爲繼續犯罪的資本。”
我媽對着辦案的公安哭訴:“同志,這孩子已經沒救了。他敲詐自己的弟弟,我們做父母的實在是管不了了,求求你們,一定要嚴懲他,讓他好好接受改造!”
他們配合得天衣無縫。
他們要的,本不是我認錯。
他們是要我死。
是要把我,再送進監獄,永世不得翻身!
開庭前,我爸媽動用了他們所有的關系。
廠裏的廣播,街道的宣傳欄,到處都在說我的案子。
我爸以紅星廠長的身份,在全廠大會上“痛心疾首”,說自己教子無方,養出了一個危害社會的壞分子。
我媽以模範教師的身份,接受了市裏小報的采訪,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,深刻剖析我這種“思想扭曲”的青年,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墮落的。
一夜之間,我成了整個城市的反面教材。
一個天生的壞種,一個對家庭和社會充滿危害的敲詐犯。
所有人都說,這種人,就該重判。
在鋪天蓋地的流言蜚語和父母精心編織的羅網裏,我被徹底孤立了。
親情,早就死絕了。
在看守所裏,我對着來見我的法援律師,提出了一個要求。
“我申請,公開審理。”
既然你們想看戲。
那我就把這場戲,唱到最大。
我要把這個法庭,變成揭露你們所有醜惡嘴臉的舞台。
魚死網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