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靠山來了
噗——!
不知是誰沒忍住,發出一聲極低的嗤笑。
“荒謬。”
大皇子蕭屹忍不住蹙起眉,警告般地掃了方才胡言亂語的秦烈一眼。
方才傅老夫人派人去前院請蕭屹過來時,只說盛灼抄襲詩作,擾了今的壽宴。
而他到的時候正聽到江春吟念詩,並不知兩人對峙交鋒的過程,只知這個女子頗有才華。
有這先入爲主的印象在,哪怕盛灼容貌再美,在他眼中也是個華而不實的繡花枕頭,是他最厭惡的那類世家豢養的米蟲。
“本殿竟不知,外祖母的壽宴何時成了那些坑蒙拐騙之人沽名釣譽的地方。”
江春吟心中狂喜。
她果然賭對了!
當即含淚跪地,盈盈一拜,幾乎要貼到地上。
“多謝殿下爲臣女做主,臣女此身,從此分明了。”
盛灼直要被這兩人氣個仰倒!
早就聽說大皇子爲人自負、乾剛獨斷,她還以爲多少有幾分誇大。
如今一看,可真真是名副其實!
若非辱罵、毆打皇子是大罪,蕭屹定然不可能全須全尾地活到今天。
然而還不等她做出什麼反應,一直怔愣着恍惚的秦烈出人意料地跨出來站在盛灼身前。
“表哥,事情還沒查清楚,更何況姑娘家要面子,你......你說話怎的如此刻薄......”
被蕭屹狹長的眸光一掃,他氣勢頓時有些弱。
但衆人卻並不覺得有什麼奇怪。
滿朝文武在這位中宮嫡出、又早早入朝領差、說一不二的大皇子面前,俱都要氣短三分。
“閉嘴。”蕭屹打斷他,“老夫人面前如此喧譁,成何體統。”
秦烈便也不敢再開口,回頭爲難地看着盛灼,到底沒移開步子。
江春吟看着長身玉立的秦烈,只覺得一股酸澀的毒汁瞬間淹沒了心髒!
憑什麼?!憑什麼盛灼總是這麼好運?
有個貴妃姑母撐腰還不夠,連秦小侯爺這樣的勳貴子弟也對她死心塌地!
若是前世也就罷了,可今生她的才女名頭分明已經被自己戳穿了,如今她盛灼除了一張臉,還有什麼!
後待她平步青雲、成爲至高無上之人,她定要讓這些煙視媚行的女子永世不得超生!
被她飽含怨毒的目光盯着,盛灼心中驀地生出一股怪異的危機感。
她自問從未得罪過江春吟,可她絕不會錯過女子眼中徹骨的恨意。
且方才江春吟背出的那些詩雖然都是絕佳的詩作,但每首詩的風格都不一樣。
哪怕她並不如何精通文墨,到底背過這許多,耳濡目染也能聽出那些詩很難出自一人之手。
只不過今在場之人都只盯着她買詩的事情,並未去深究而已。
這個江春吟,身上處處透着怪異......
盛灼凝神片刻,卻是將江春吟的怪異拋之腦後,反而自秦烈身後挪出小半個身子。
“殿下教訓得是。”
秦烈震驚地看着她。
仿佛在責怪她,自己正替你沖鋒陷陣,你怎麼能示弱投降?
盛灼沖他遞了個安撫的眼神。
這個當口,她若和大皇子對着,無異於火上澆油,只會招來更大大怒火。
“今小女本是爲老夫人賀壽而來,如今鬧出的這些紛爭,雖非我所願,卻也是因我而起。
小女願意認罰,但求老夫人和殿下消氣,莫再擾了壽宴雅興。”
果不其然,聽她主動息事寧人,衆人俱都露出鬆快的表情。
其實方才的事,在場的貴女和夫人心中俱都有了計較。
盛灼固然有錯,卻也只是無傷大雅的小錯。
而江春吟看似是正義的一方,實則心懷鬼胎,且十足小家子氣。
只是大皇子身份貴重,不容違逆。
他既已然開口,哪怕她們心中有別的看法,也不敢當衆和他對着來。
故而這會盛灼主動退讓、息事寧人,讓大家夥對她的最後一絲不滿也消散,甚至滿是憐愛。
可憐見的,好端端赴個宴,平白無故被這種小人盯上,真真是倒黴。
傅老夫人也輕咳了一聲打圓場道:“好了,女孩子家家鬧些口角而已,也怪我,不該爲了這些小事驚動大皇子。”
其餘夫人小姐俱都捧場地說起場面話,眼看就要將此事揭過。
一個身着宮裝中年嬤嬤帶着兩名宮女,無視門口的混亂,徑直走了進來,不卑不亢地朝蕭屹和傅老夫人行了個標準的宮禮:
“老奴奉貴妃娘娘懿旨來爲老夫人賀壽,見過大皇子殿下,傅老夫人。”
那是......盛貴妃身邊最得臉的嬤嬤!
芸嬤嬤目不斜視,身後的宮女端上一尊通體晶瑩流光的玉佛,“這尊玉佛是年初陛下賞下來的,貴妃娘娘今借花獻佛,祝老夫人福如東海,壽比南山。”
傅老夫人不動聲色地看了蕭屹一眼,方才端着笑道了句謝。
“知道今兒個盛小姐擾了老夫人的壽宴,貴妃娘娘特意命老奴來接盛小姐入宮好生教導一番。”
芸嬤嬤面上帶着客氣的笑,可那笑意卻透着高傲,話語中的“教導”二字更是透着不容置疑的維護之意。
廳內衆人心頭一凜。
這架勢,說什麼教導,分明是來撐腰的!
江春吟眼底飛快掠過濃烈的不甘和怨毒!
憑什麼!憑什麼盛灼犯了這麼大的錯,貴妃還敢如此明目張膽地袒護?
權勢!這就是權勢嗎?
她重生一世,汲汲營營,不就是爲了將這滔天權勢踩在腳下嗎?
可此刻,看着芸嬤嬤那護犢子般的姿態,她心中除了嫉恨,竟第一次生出一絲冰冷的恐懼——被權勢壓頂的恐懼!
“站住。”
蕭屹緩緩起身,“貴妃娘娘消息倒是靈通,但今是祖母壽宴,且本殿尚在此處,貴妃娘再如何愛侄心切,也不該越過本殿來斷案。”
他冰冷的視線越過嚴陣以待的嬤嬤,直直刺向盛灼。
“盛灼,你欺瞞尊長,擾亂壽宴,其過當罰。本殿令你手抄《女誡》、《女論語》各百遍。
十內,送至本殿面前親自勘驗。抄錄期間,禁足鎮國公府,不得外出,以儆效尤。
你可認罰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