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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條,拐賣兒童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五年,是起點。曹振正是抓住了受害者家庭無法提供‘其他嚴重後果’的直接證據,將量刑死死錨定在最低點。”
“再看偷狗案,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,盜竊公私財物,數額巨大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曹律師提交了羅秦犬的價值評估、主人‘巨大精神損失’的證明,成功讓法院將此案定性爲‘情節特別嚴重’,頂格判了十年。”
“一個破碎的家庭,十四年的血淚,在法律天平上的分量,竟不如一條狗。這不是法律的問題,是利用法律的人,心出了問題!”
我將法條掰開揉碎,配上信息圖表和短視頻,力求讓每個普通人都能看懂,曹振的勝利,建立在何等冷酷的算計之上。
文章發出,如一顆深水炸彈,瞬間引爆網絡。
這一次,不再是小圈子的義憤填膺,轉發量呈病毒式擴散。
“我靠!原來貓膩在這裏!這律師太髒了!”
“感謝博主普法!以前光顧着生氣,現在才知道根源在哪!”
“支持李悅!這才是記者該幹的事!”
我的粉絲數一夜之間沖破十萬,然後是五十萬,一百萬。
主流媒體跟進,法學界學者公開發聲,一場關於量刑標準與司法公正的大討論,就此拉開序幕。
甚至有企業家和大V轉發聲援。
輿論,以前所未有的姿態,徹底向我傾斜。
我看着手機上潮水般涌入的支持,第一次,在這場以卵擊石的戰鬥中,看到了勝利的曙光。
曹振的反擊,比我預想的更快,也更狠。
一夜之間,輿論場換了人間。
幾家主流媒體同時刊文,標題如刀,直刺眉心。
《警惕!“網紅記者”李悅煽動民粹,綁架司法!》
《幹擾司法獨立:一場名爲正義的鬧劇》
文章裏,我不再是爲民請命的記者,而是一個爲流量不擇手段、歪曲事實、煽動對立的跳梁小醜。
他們筆鋒犀利,指責我利用公衆對法律的無知,進行情緒化的攻擊,是對所有法律工作者的侮辱,是對司法獨立的公然踐踏。
緊接着,更惡毒的髒水潑了過來。
一篇《扒一扒正義記者李悅背後的金主》的文章。
配着幾張模糊的圖片,言之鑿鑿地“證實”我收受了曹振競爭對手的巨額資金,我做的一切,不過是一場卑劣的商業抹黑。
他們甚至翻出我大學時在KTV勤工儉學的照片,用曖昧的筆調暗示我背景不純,私生活混亂。
風向,瞬間倒轉。
昨天還爲我搖旗呐喊的人,今天便開始質疑我的動機。
“我就說嘛,一個實習生哪有這麼大能量,果然背後有人。”
“收黑錢搞臭對手,這女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。”
“貴圈真亂,我們這些吃瓜群衆又被當槍使了。”
我的社交賬號評論區,被潮水般的謾罵和侮辱徹底淹沒。
我的電話、住址、身份證號,被赤裸裸地掛在網上。
騷擾電話和恐嚇短信二十四小時不休。
有人在我租住的旅館門口潑上紅油漆,寫着刺眼的八個大字:“黑心婊,滾出去”。
我不敢出門,不敢開機,輿論的重量,幾乎要壓碎我的骨頭。
王律師的電話打來,聲音凝重:“李悅,還好嗎?別上網,別看那些東西。”
我握着電話,喉嚨像被堵住,發不出一個音節。
“他們這是在搞人格謀殺。”
王律師一針見血,“而且,他們已經報案,告你誹謗和尋釁滋事。做好準備,隨時可能會有警察找你。”
那一刻,我真的怕了。